发布日期:2024-09-01 10:36 点击次数:192
债券代码:149098.SZ 债券简称:20蓝焰01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涉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
于发行人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向中德证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以及第三方中介
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
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
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德证券不承
担任何责任。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德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
用途。
目 录
第十二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一)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
(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第二章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1,中德证券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
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
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中德证券作为本次债券2的受托管理人,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
约定履行了受托管理职责,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
报告期内,中德证券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
按月定期全面核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各项信息资料。报告
期内,发行人未出现对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中德证券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监督了发行人对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二、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增信措施
本次债券通过保证担保方式增信,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原山西
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报告期内,中德证券
持续关注担保人的资信情况,其资信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中德证券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
储和划转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中德证券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
法规规定、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合法
如无特别说明,“报告期”均指 2023 年度。
如无特别说明,“本次债券”指“20 蓝焰 01”。
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四、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德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本年度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针对发行人发生的
控股股东发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及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变更等重大事项,出
具了2次受托管理临时报告,并于2023年6月出具了上一年度的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中德证券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信息披露平台公告信息
披露事项具体如下:
序号 报告披露时间 报告名称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
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临时受托事务管理报告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2023 年度
务管理报告
五、督促并协助发行人按时完成付息及回售流程
报告期内,中德证券提前提醒发行人有关“20蓝焰01”债券付息及回售事项,
对发行人的资金安排进行了提前掌握,协助发行人按时完成付息及回售相关流程,
保护投资者权益;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按照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相
关要求摸排兑付风险,并将相关债券兑付资金安排等情况向其报告。
第三章 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主要业务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矿产资源勘查;建设
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
含危险货物);燃气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陆地管道运输;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煤层气(煤矿瓦斯)。公司生产的煤层气(煤矿瓦斯)通过管
输、压缩、液化三种方式销往山西及周边地区用户,主要用于工业和民用领域。
二、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情况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
金额 金额 同比增减
比重 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238,145.43 100.00% 250,177.37 100.00% -4.81%
分行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222,881.61 93.59% 245,019.45 97.94% -9.04%
建筑施工业 10,889.18 4.57% 2,616.25 1.05% 316.21%
其他 4,374.64 1.84% 2,541.67 1.01% 72.12%
分产品
煤层气销售 222,881.61 93.59% 245,019.45 97.94% -9.04%
气井建造工程 10,889.18 4.57% 2,616.25 1.05% 316.21%
其他 4,374.64 1.84% 2,541.67 1.01% 72.12%
分地区
山西省内 238,145.43 100.00% 250,177.37 100.00% 0.00%
分销售模式
直销 238,145.43 100.00% 250,177.37 100.00% 0.00%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比上年同 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期增减 期增减 增减
分行业
石油和天然
气开采业
分产品
煤层气销售 222,881.61 145,358.49 34.78% -9.04% -3.11% -3.99%
分地区
山西省内 238,145.43 152,664.27 35.89% -4.81% -1.69% -2.04%
三、发行人2023年度财务情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率
流动资产合计 377,607.02 339,278.86 11.30%
非流动资产合计 805,326.01 803,584.88 0.22%
资产总计 1,182,933.03 1,142,863.74 3.51%
流动负债合计 306,878.85 350,342.99 -12.41%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7,604.04 271,415.58 13.33%
负债合计 614,482.89 621,758.57 -1.17%
所有者权益合计 568,450.15 521,105.17 9.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82,933.03 1,142,683.74 3.52%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增减率
营业总收入 238,145.43 250,177.37 -4.81%
营业利润 62,910.19 69,240.68 -9.14%
利润总额 62,952.56 68,927.76 -8.67%
净利润 53,198.61 54,903.88 -3.1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020.99 56,322.22 -4.0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739.78 92,511.24 21.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240.12 -87,670.92 9.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944.21 -22,696.33 302.43%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情况
根据“20蓝焰01”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公司存
续债“18蓝焰01”以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根据发行人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
年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1,244.2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正常,使用情
况与募集说明书约定及披露情况均一致。本期债券使用情况为:
债券简 募集资金总金额 已使用金 未使用金额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用途(包 实际用途与约定
称 (亿元) 额(亿元) (亿元) 括实际使用和临时补流) 用途是否一致
焰 01 以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本次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和划转。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债券简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是否运作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资金监管行
称 良好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按
照规定正常使用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按
照规定正常使用
中德证券、发行人以及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行正常,不存在违规
使用情况。
三、核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户运作情况与发行人的定期报
告披露内容一致。
第五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根据发行人2023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111
份,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不存在因市场质疑而进行澄清或说明的事项,也未受
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发行人披露的与“20蓝焰01”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序号 报告披露时间 报告名称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 蓝焰 01”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
示性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 蓝焰 01”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
示性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 蓝焰 01”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
示性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2023 年付息公告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收入。最近三年,发
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97,763.23万元、250,177.37万元和238,145.43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0,514.15万元、56,322.22万元和54,020.99万元,经营活
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0,029.83万元、92,511.24万元和112,739.78万元。最近两
年,随着天然气市场行情上升,以及发行人实行增储上产措施,公司营业收入和归
母净利润均维持在相对较高水平。公司主营业务为煤层气销售、气井建造工程和其
他业务收入,其中煤层气销售为核心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煤层气销售收入分别为
发行人财资管理部已制定周密的财务计划,牵头负责公司债券的偿付工作,落
实未来还款的资金来源,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按时、足额地准备资金用于债券的
本息偿付,以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发行人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偿债意愿和较强的偿债能力。
第七章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本期债券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原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报告期内,担保人未出现对本期债券增信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不存在对偿债能力重大影响的变动。
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4】4074号),确定晋能
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简介
担保人名称: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北石店
法定代表人:李建光
注册资本:414,915.51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58年12月31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煤炭批发经营;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
测量、线路工程测量、桥梁测量、矿山测量、隧道测量、竣工测量;地籍测绘;危险
货物运输(1类1项),危险货物运输(3类);爆破作业;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广
播电视节目制作:有线电视广告;职业教育和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工矿物资、机
电设备及配件采购、销售、租赁及维修;废旧物资收购;自有场地及房屋租赁;建
筑施工、建设工程:矿井建设,电力工程建设;电力设施安装、维修、试验(三级);
电力设备检验检测;办公自动化设施安装及维修(特种设备除外);通信工程建设;
电力供应:售电业务;电力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电力设备及器材销售;矿
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层气地面开采;煤层气利用及项目建设;煤炭洗选及深
加工;林区木材:经营加工;道路货物运输;铁路货物运输(煤矿专用);物流;仓
储服务(危化品除外);装卸服务;化工;甲醇(木醇、木精)、汽油、液化石油气、
硫磺、氧(液氧)、氮(液氮)生产及销售;食品生产:正餐服务;住宿服务;林木
种植;园林绿化工程;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医疗服务;文化及办公用
品、家用电器零售;物资采购;自有设备租赁;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
及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输出、技术许
可、技术服务、项目研发;本企业内部通信专网运营;通信设备及器材销售、批发
零售建筑材料;养老服务业;健身娱乐场所;物业服务;水、电、暖生活废水等后
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人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末,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35,003,546.75万元,总
负债26,310,700.79万元,净资产8,692,845.96万元,资产负债率75.17%。2023年度,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总收入17,106,887.75万元,净利润554,686.40万
元,归母净利润365,268.9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75,732.78万元,投
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67,436.75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的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发行人为本次债券制定了如下偿债保障
措施:
(一)专门部门负责每年的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公司财资管理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
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
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
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本期债券持有
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
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三)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
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
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公司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
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公司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
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其他必
要的措施。
(四)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披露公司信息,使公司偿债能力、
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
险。发行人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
息披露。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作用,设立专门
部门负责债券偿付工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执行了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第八章 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息
偿付情况
“20蓝焰01”每年的付息日期为4月17日,报告期内,发行人已足额完成利息支
付。2023年度,
“20蓝焰01”涉及回售,回售金额9.26亿元,发行人已完成支付;发
行人对回售债券进行了转售,并全部转售完成。本次回售转售后,债券余额仍为10
亿元。
第九章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第十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一章 本次债券及发行人主体信用跟踪评级情况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26 日出具的《山西蓝焰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3】5282 号),确定维持山西蓝焰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并维持“20 蓝焰 01”的信用等级为 A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4 日出具的《山西蓝焰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 年跟踪评级报
告》(联合【2024】4083 号),确定维持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
等级为 AA,并维持“20 蓝焰 01”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第十二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
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成效
报告期内,未发生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事项,受托管理人
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十三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发行人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3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情
况情况如下:
诉讼(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裁)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 诉讼(仲裁)进
审理结果及影 裁)判决执
基本情况 (万元) 预计负债 展
响 行情况
未审结案件 1 终审判决均取 执行中案件
公司为原告/仲
件,等待仲裁结 得胜诉,对公 10 件,其中 6
裁申请人案件 22,840.76 否
果,10 件已形成 司未造成重大 件终结本次
终审判决。 影响。 执行。
胜诉的 3 个
判决胜诉,2 件 驳回对方诉
公司为被告/仲 判决,1 件进入
需要承担相应 讼请求,需要
裁被申请人案 4,823.18 否 发回重审流程,
责任,均未对 承担相应责
件7件 1 件等待仲裁结
公司造成重大 任的 2 个案
果。
影响。 件均已履行
完毕。
三、其他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认为应当披露的其
他重大事项说明如下:
(一)矿业权及储量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取得马村区块煤层气探矿权,截至目前发行人总矿业权数量
达到23个,总计矿业权面积2653平方千米;发行人取得《山西沁水盆地郑庄煤层气
田石炭系太原组15号煤层煤层气探明储量新增报告》的评审意见书与评审备案复函,
新增探明储量40.66亿立方米,截至发行人年报披露日,发行人累计已探明储量共计
事项的通知》,发行人已完成全部17个探矿权区块勘查期年限的延长工作。
(二)勘查区块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全面加强勘查区块技术总结和创新工作,依托三维地震资料,
加大地质研究,创新设计思路,借鉴国内同行业深部煤层气先进经验,采用大规模
体积压裂工艺,强化储层改造效果。以武乡、横岭为重点的勘查区块,部分试验井
达到工业开发气量,后续发行人将继续加强勘探研发,强化气井精细化管理,推动
勘查区块实现经济化开采。
(三)新疆煤层气合作项目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昌吉国投签署了《煤层气产业勘探开发合作框架协议》,约
定共同合作开发煤层气资源,实现双方在资源、资金、技术、产业投资、运营、管
理等方面的优势互补和互利共赢;发行人下属山西蓝焰煤层气工程研究有限责任公
司与昌吉国投签署了《新疆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区煤层气开发项目技术咨询服务》
合同,为水溪沟矿区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蓝
焰煤层气成功中标新疆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区煤层气开发项目(21口井)工程,并签
署《新疆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区煤层气开发项目(21口井)工程合同》,合同总金额为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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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